資料來源:
http://balas.typepad.com/balas/2005/07/94.html#more
以前,我非常反對家長讓小孩在入小學之前學認字、寫字或注音符號。我一直認為這是違反孩子正常心智發育的揠苗助長的作法。除非孩子自己產生興趣、自發性的學習,否則學齡前的刻意學習不但剝奪了孩子無憂無慮的童年,甚且可能有許多的缺點和副作用,例如說提早近視、過多的壓力使孩子視學習為苦差事、小肌肉未完全發育成熟所受到的扭曲與傷害、已經學會的孩子入學後覺得無聊、造成假性資優的錯覺而給與孩子不適當的教育。
但是,這些年來,我的態度有了一些改變,可以說是在現實之惡的脅迫下,不得不採取了妥協的立場。國內的教育環境惡性競爭日益強烈,家長被籠罩在一片惶然的氣氛中,要穩如泰山的坐視孩子一開始就落後,恐怕是癡人說夢。於是我轉而冀望家長教育孩子的「方法」可以多少體貼到孩子的心智發展和心理需求,把傷害減到最低。